本文目录一览:
- 1、海关总署4条新规内容解析:跨境电商出口发展新动力
- 2、增加监管试点!一文读懂跨境电商B2B出口新规
- 3、亚马逊与TikTok合作后,跨境电商商标新规,你了解了吗?
- 4、欧盟通过跨境电商VAT新规
- 5、2025年跨境电商收入申报
海关总署4条新规内容解析:跨境电商出口发展新动力
综上所述,海关总署的四条新规为跨境电商出口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不仅简化了企业备案和申报手续,还提高了通关效率和退货处理的便捷性,为跨境电商出口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综上所述,海关总署此次发布的公告旨在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海关总署再次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自9月1日起,在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实行试点,此前已有北京、南京等10个海关于7月1日开展试点。

跨境电商出口政策:为推动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出台《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具体政策如下:主要内容: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跨境电商出口单证申报手续;推广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
在跨境电商发展的过程中,海关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坚持创新改革。将海关监管要求融入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物流全过程,降低对正常商业运作的干扰,再造监管流程。二是坚持包容发展。对跨境电商这种新事物、新业态,政府部门要积极支持,构建管理制度和监管模式。三是坚持审慎监管。
海关总署近期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跨境电商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意见稿),针对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项下进口保税库存商品的销毁和退运申报要求进行了明确,旨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提升海关统计精准性,并方便企业办理相关通关手续。
增加监管试点!一文读懂跨境电商B2B出口新规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新规:9710和9810 依据《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试点范围:全国海关。监管方式: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政策还惠及了传统产业。广东中山家电、电器产业因疫情线下订单减少,但线上订单大幅增加。此前,他们只能以一般贸易进行报关出口或转运到深圳等已有跨境电商B2B试点的城市,这导致了额外的运费和仓储成本。而新政策的实施,使企业能够更高效地进行出口。
个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
亚马逊与TikTok合作后,跨境电商商标新规,你了解了吗?
亚马逊和TikTok的官宣合作,对跨境电商卖家产生了显著影响。在合作宣布之前,卖家还可以使用TM标(即未注册商标)进行备案。然而,随着合作的推进,亚马逊对商标备案的要求发生了重要变化。新规内容 美国本土店铺必须使用注册商标(R标)备案:亚马逊要求美国本土的店铺必须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R标)进行备案。
特定情境下可能需要R标 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如跨境电商平台的备案要求,可能需要使用R标。例如,亚马逊与TikTok合作后,对于美国本土的店铺,要求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R标)进行备案。这是平台为了确保商品的品牌真实性和质量而设定的规定。
综上所述,亚马逊与TikTok的合作对于跨境卖家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商业机遇。跨境卖家需要积极适应这一变化,学习新的营销技巧,与TikTok等平台创作者合作,优化商品信息和物流体系,以抓住这波庞大的流量红利并化为己用。
亚马逊允许接入外部流量:亚马逊官方规则明确指出,允许卖家接入外部流量,并对第三方平台开放了链接接口。这意味着,通过TikTok为亚马逊店铺引流是符合亚马逊平台规则的,不会导致店铺被封。TikTok允许接入外部链接:TikTok作为娱乐化平台,虽然主要业务是娱乐内容,但也在积极寻求商业变现方式。
欧盟通过跨境电商VAT新规
1、简化VAT规则:新规定简化了初创企业、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在欧盟内进行跨境电商销售所需遵循的VAT(增值税)规则。这有助于降低这些企业的税务合规成本,促进其发展。统一申报平台:欧盟同意,所有电商公司可以通过统一的电子平台来申报缴纳VAT。这一举措避免了企业需要向各个有业务往来的欧盟成员国分别注册缴税,极大地简化了税务申报流程,提高了效率。
2、欧盟委员会一致通过将欧盟电商增值税大改革的实施日期延后到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此次欧盟VAT(增值税)改革涉及多项重大变革,对跨境电商卖家将产生深远影响。
3、瑞典与瑞士:瑞典政府已启动严格的VAT税收政策,对来自欧盟国家以外的每个包裹,无论价值高低,统一征收25%的VAT,并加收行政费用。瑞士也提议修改法规,要求向瑞士寄出包裹价值高于一定金额的卖家缴纳VAT。欧盟:欧盟通过新举措,要求从2021年开始,欧洲消费者直接向电商平台缴纳VAT,而非由平台卖家收取。
4、对于非欧盟卖家,其在电商平台对欧盟买家的销售将由平台负责收取、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减少了卖家的增值税遵从成本及可能的违规成本。合规性要求提高 新规堵塞了增值税不合规的漏洞,对原来不合规的卖家将产生较大影响。
5、欧盟的电商增值税(VAT)政策在2021年经历了重大变革,这些变革对主做欧洲市场的跨境电商卖家,尤其是独立站卖家产生了深远影响。以下是独立站卖家必须关注的四个关键点:免税政策取消 变革内容:从2021年7月1日起,欧盟不再对从非欧盟国家和地区进口至欧盟国且价值低于22欧元的货物实行免税政策。
6、跨境电商卖家在欧盟税务合规下少交VAT的方法主要是合法抵扣 VAT即增值税,也可以理解为销售税。在跨境电商业务中,卖家需要按照欧盟税法规定进行VAT申报和缴纳。然而,通过合法的方式,卖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应缴纳的VAT税额。
2025年跨境电商收入申报
年跨境电商收入需定期向税务局申报,合规成为关键。申报背景 从2025年起,中国卖家在跨境电商领域的收入需要定期向税务局进行申报,这是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加强税收监管,确保税收合规而出台的新规定。
需要报送的涉税信息:身份信息:包括卖家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证件类型与号码、店铺ID、联系方式等。收入信息:如销售总额、退款金额、净收入、交易订单数量等明细。
个人所得税,主播/达人佣金按“劳务报酬”(预扣率20%-40%)或“经营所得”申报,≥800元需预扣,针对达人推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
报送内容与时间:平台按季度报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和收入信息,首次报送为2025年10月1 - 31日,覆盖7 - 9月数据,后续季度终了次月内报送。监管升级与影响:实现平台数据与税务系统实时比对,隐匿收入等行为将触发稽查,收紧核定征收,违规面临2万 - 50万元罚款。
本文来自作者[达雷]投稿,不代表全胜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snshb.cn/cskp/202509-15980.html
评论列表(3条)
我是全胜号的签约作者“达雷”
本文概览:本文目录一览: 1、海关总署4条新规内容解析:跨境电商出口发展新动力 2、...
文章不错《跨境电商新规(跨境电商新规税务)》内容很有帮助